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但有效期限并未明确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因此建议考生在获得证书后及时查看当地的有效期限制,以避免因过期而导致证书失效。同时,考生也可以通过继续参加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考试来更新证书,以保持其有效性。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实行执业管理制度,只有获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才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想要申请注册的人员需要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初始注册申请表、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离退休证复印件(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情况下),以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外国人、台港澳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形状是椭圆形,长轴为50mm、短轴为35mm。执业印章的内容包括造价工程师注册级别、姓名、执业印章编码、聘用单位名称,以及印章的有效期。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颜色是枣红色,而造价工程师应该按照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