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这意味着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是按照省份或地区颁发的,不是全国通用的。具体来说,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因此,如果您想在其他省份或地区从事相关工作,可能需要重新考取当地的证书或办理跨省认证手续。当然,不同地区之间也有可能存在互认协议,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二级造价工程师可以注册,但需要遵循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只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才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申请注册的人员需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需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材料包括初始注册申请表、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执业印章的形状为椭圆形,内容包括级别、姓名、编码、单位名称、有效期,颜色为枣红色。二级造价工程师应按规定样式自行刻制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