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则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七个专业类别。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内容和适用范围等。
2. 安全生产管理: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掌握程度,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的选型与维护、安全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改进等方面的知识。
4.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该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通常在10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考试地点通常会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设置。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用具限定为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所用草稿纸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考生需要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免试的考生则需要在规定的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的应试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性和合格标准由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