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具体而言,如果一个煤矿企业有员工500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那么按照15%的比例计算,该企业至少需要配备8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这样可以确保在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有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煤矿企业,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此外,对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除了煤矿企业之外,也需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这里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配备人数,但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需要根据员工数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来确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人数。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专业人员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从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