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企业有500名员工,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50人,那么该企业至少需要配备8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对于那些没有明确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的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规定他们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这意味着这些单位至少需要有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另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也有自己的配备要求。根据规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总结起来,根据法律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至少需要配备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此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也需要按照一定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些规定旨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