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置要求是根据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来确定的。根据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例如,对于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如果员工总数为500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那么按照15%的比例配备的话就需要至少8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如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少于7人,则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如果不属于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上是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要求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安全管理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