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规定,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对于拥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人员,也可以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只需要参加考试的科目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这样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便利,减轻了他们的考试负担。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职称免考科目的设立,也是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具备高级安全工程师职业素质的人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