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安全工程师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职业资格,申请人需要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注册。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
二、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受理申请
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将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注册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注册机构将初审意见、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如果有关中央企业对本企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将申请注册人员汇总表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安全监管总局。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复审并作出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收到初审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书面决定。如果准予注册,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并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如果不予注册,将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初审机构选择
申请人在选择初审机构时可以参考以下顺序:
1.如果申请人所从事的业务属于其他部委管理的,应选择相应的部委初审机构。
2.如果申请人所从事的业务属于中央企业集团的,应选择该集团下的企业初审机构。
3.如果申请人所从事的业务属于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可以选择应急管理部初审机构。
4.如果以上情况都不符合,一般应选择相应的省级初审机构。如果是煤矿安全类的申请人,应选择该省煤监初审机构(如果该省有)。
通过以上流程和选择方法,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中级安全工程师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