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需要注册安全工程师?根据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单位,也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选择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此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还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因此,需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单位范围较广,包括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等。
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需要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初审机构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最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作出决定。
在选择初审机构时,首先要考虑是否属于其他部委管理或中央企业集团,如果是,则应选择相应的初审机构;如果不是,则一般应选择省级初审机构,例如煤矿安全类应选择该省煤监初审机构。
总之,要想顺利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人需要提供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并选择正确的初审机构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