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人数是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来确定的。根据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如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在7人以下,那么至少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以上规定适用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企业,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煤矿企业中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作用,他们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等工作,以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适用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企业。对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煤矿企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具体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人数没有明确规定,但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此外,煤矿企业也可以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来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以满足安全管理的需求。
总之,煤矿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人数是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来确定的,以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国家设置的一种职业资格,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注册安全工程师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也称为助理安全工程师,需要参加统一的考试。考试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是终身有效的,但需要经过注册后才能执业。注册有效期一般为5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全国统一命题和组织的考试,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四个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终身有效,注册有效期一般为5年。
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评价和管理办法有单独的规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自2004年起开考以来,全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数较少,截至目前为止,全国仅有27万人取得注安资格,实际从事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的人数约为16.9万人。
总之,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一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职业资格,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或提供专业服务。不同级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有不同的考试科目和要求,证书的有效期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