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一共分四门科目,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课程,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则是专业课程。这七个专业分别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10月或11月,分两天进行,第一天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天考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2.5个小时。考试地点通常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设置,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例如,一家员工数为500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50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基础上,需配备至少8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单位,则至少需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此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对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要求与单位从业人员数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有关。此举旨在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减少事故发生概率,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