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不属于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三级)、消防操作技师(二级)、消防操作高级技师(一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的人员,或者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的人员,或者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而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是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要求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因此,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并不属于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