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
一、申请条件
取得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后,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二、材料准备
申请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三、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审批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注册决定。如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五、发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注册决定后,应当在十日内领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如果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