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 受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如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3. 审批: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理由。
4. 发证: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不予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以上是广东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时间和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