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职称是助理工程师。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是初级职称级别,相当于助理工程师。近年来,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截至目前,已有31个省市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人员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其中,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明确表示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而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个省市则明确表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因此,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相关省市申请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职业,其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虽然二建证书可以跨省使用,但是在注册方面还是有一定的限制。
首先,在报名和考试方面,二级建造师实行属地化管理。也就是说,考生需要在所属省份报名参加考试。但是,报考条件中规定考生可以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这意味着二建考试是允许跨省报考的。但是,初次注册必须是考试当地的单位。
其次,在注册和执业方面,二级建造师证书只能在成绩合格地区进行注册。在部分地区可以跨省注册,比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等等地区都可以跨省使用。而且,随着区域互通政策的逐步推进,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跨省使用将会更加方便。
总之,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跨省使用,但是在注册和执业方面还是有一定的限制。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相信二建证书的跨省使用将会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