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两种情况,一是考全部科目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二是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
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而对于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如果考生在第一年未通过全部科目,可以在第二年继续参加考试,并将第二年的成绩与第一年的成绩合并计算。只有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生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相反地,对于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如果考生在第一年未通过应试科目,必须在同一年内重新参加考试,否则第一年的成绩将作废,无法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颁发的。只有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该证书。而对于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只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和管理办法根据考生参加的科目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两年,采取滚动管理办法;对于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采取非滚动管理办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以便在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