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二级建造师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般都不会超过满分的60%。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是由住建厅和人事部进行制定的,各个科目的满分分别是:
根据历年各省的合格标准来看,二级建造师考试各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初步可以统计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则会根据科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需要以各省发布的二建合格标准的通知为准。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评分规则
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评分规则如下:
以上是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评分规则,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根据这些规则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和练习,提高自己的答题技巧和正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