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两种情况。一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二是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
滚动管理考试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在第一年通过了两门科目,但在第二年未通过剩下的一门科目,那么他的考试成绩将失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非滚动管理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这意味着他们只有一年的时间来完成考试,否则成绩将失效。
无论是滚动管理还是非滚动管理,考试合格者都可以领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而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在通过应试科目后,将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可用于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
总之,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的有效期限根据考试类型而定。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而对于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否则成绩将失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能够及时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