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要求
广东二级建造师注册是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的事项。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工程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与职业所需的学历、学位或者技能等级相适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与职业所需的工作经历相适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具有高等院校工程类专业毕业后从事该专业工作的年限。
注册时限为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三年以内,三年以后需满足继续教育条件方可注册。每一注册有效期只有三年,三年有效期满需申请延续注册才能继续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
申请人需提交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同时还需提交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若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还需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广东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要求,申请人需满足以上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方可进行注册。
广东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考生选择了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还需要认真阅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在线人工核查。如果需要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需要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