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分两种情况:
1.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获得考试合格证书。
2. 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才能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二、考试合格证书的颁发
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将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于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考生,将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滚动管理与非滚动管理的区别
滚动管理是指成绩有效期按照一定周期进行管理,即考试成绩在一定周期内有效,过期后需重新参加考试。而非滚动管理是指成绩有效期按照固定时间进行管理,即考试成绩在固定时间内有效,过期后需重新参加考试。
滚动管理适用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要求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非滚动管理适用于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要求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两种制度。滚动管理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要求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非滚动管理的成绩有效期为1年,要求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合格证明,以便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