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初审
区(县)住建委。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二级建造师证书补办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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