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是每三年一次。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学时数才能申请继续注册。继续教育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要求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总学时数不得少于120学时。如果从业人员需要增加专业,则该专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需要增加60学时。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多样化,包括现场实地授课和网络授课等多种形式,建造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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