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是初级职称级别。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根据目前的规定,二级建造师属于助理工程师专业职称。根据31个省市的发文,已有多个省市明确表示,取得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同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这些省市包括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此外,还有一些省市明确表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包括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个省市。因此,二级建造师的专业职称是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