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保留新规定已经出炉。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而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1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此外,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否则考试成绩将失效。此新规定旨在提高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执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同时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颁发将依据考试合格情况而定。这一新规定将有助于推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将为执业人员提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职业发展机会。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是指注册证书考下来之后,没有注册到任何单位,第一次注册,有效期为3年。具体的流程如下:
1. 登录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册资料,并上报网上数据。需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行政许可要件材料。
2. 提交书面材料,符合规定的行政许可要件材料,等待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同意。
3. 初审通过后,省建设岗注册中心在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 省建设岗注册中心通过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以同意决定并公告。
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后,可以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需要注意的是,二建证书的注册情况可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自己的证书信息,则说明该证书尚未注册成功或证书仍在注册过程中。
此外,二级建造师转注册是指注册满一年后,转到另一家企业注册。转注册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批后通过网上公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