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2年,采取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而对于免试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1年,同样采取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其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1年,合格后将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