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定是指,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人员需要在每三年内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学时数,才能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该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并获得学业证书。继续教育费用由工作单位承担,具体金额不固定。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流程包括登录网站、填写个人资料、缴费、下载表格并完成学习后报名考试等。合计学时数不得少于120学时,参加注册增项继续教育,每增加一个专业,该专业继续教育学时数需要增加60学时。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形式多样化,包括现场实地授课、网络授课等多种形式。
二级建造师考试是一项属地化管理的考试,一般情况下不能跨省报名或转考。但是考生可以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名,这样就可以跨省报考了。而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跨省使用,但是只能在成绩合格的地区进行注册。在一些地区,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等等,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跨省注册。此外,二级建造师证书正逐渐过渡到“区域互通”阶段,例如在陕西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入藏注册执业。政策也在推动职称互认,一些地区已经实现了二级建造师跨区域证书互认。因此,二建证书可以跨省使用,而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在一些地区跨省注册,未来也有可能实现更多地区的证书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