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滚动管理是指根据一定的时间周期对考试成绩进行管理和有效期限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滚动管理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的应试科目才能算是合格。也就是说,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过了一部分科目,但在第二年未能通过全部科目,那么他的考试成绩将失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其次,对于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算是合格。如果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试,他的考试成绩也将失效,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总之,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滚动管理是根据不同情况设定的有效期限规定。对于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而对于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相应科目才能保持考试成绩的有效性。只有合格的考生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专业合格证明,从而正式执业。
二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是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一般不会超过满分的60%。具体的合格标准根据住建厅和人事部的规定而定,各科目的满分也有所不同。
根据历年的情况来看,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大致可以统计如下:《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合格标准为45分至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合格标准为45分至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合格标准则因科目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评分标准,单选题要求选择一个正确答案,选择正确即可得分,每个选择题的分值为一分;多选题要求选择一个以上正确答案,选错一分不得,少选每个选项会得0.5分,每个多选题的总分为2分;简答题按要点或采分点给分,答对一个要点可以得到相应的分数,每个点的分值为2-4分。
二级建造师的合格标准是由各省自主划定的,但受到考试难度、报考人数、市场需求和政策影响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具体的合格标准还需以各省发布的通知为准。
总之,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科目的满分和合格标准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根据题目要求作出正确的选择或回答,才能获得相应的分数。具体的合格标准可参考各省发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