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是专业技术职称吗?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是初级职称级别。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截至目前,已有31省市发文明确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其中,明确表示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的省市有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和新疆。
此外,也有一些省份明确表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其中包括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和江西等12个省市。因此,如果二级建造师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视同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市对于职称制度的实施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级建造师是一个有着很高职业地位的职业,它的证书可以跨省使用,但是在省内才能注册。考试合格的人员拿到证书后,必须在所属省份注册完成才能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二建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不支持跨省报名或转考,但是考生可以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名。注册时,必须注册在考试地的单位,初次注册必须是考试当地的单位。二级建造师证书正逐渐过渡到区域互通阶段。例如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在陕西省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入藏注册执业。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联合出台政策,允许二级建造师证书跨区注册,并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推动职称互认。北京、天津、河北地区也宣布实现二级建造师跨区域证书互认。总之,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跨省使用,但是只能在省内注册,需要在所属省份完成注册后才能在全国范围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