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规定如下:
1.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考生必须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 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每一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总之,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为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两种情况,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