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考试,成绩有效期分为两种情况:1.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2. 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的非滚动管理办法,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因此,如果考生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考试,则需重新参加考试。只有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才能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而通过部分科目或增项的考生可以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以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