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果是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则其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合格者将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