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等同于助理工程师职称。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建造师是初级职称级别,相当于助理工程师。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地相继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目前,已有31个省市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省级目录,取得目录内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其中,广东、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江西、宁夏、河北、新疆等地明确表示,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职称。而陕西、宁夏、甘肃、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辽宁、贵州、云南、青海、江西等12个省市则明确表示,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行业必不可少的人才,而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使用范围也备受关注。据了解,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跨省使用,但是注册只能在所在省份进行。考试合格者获得证书并在所属省份注册后,便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虽然原则上二级建造师考试不允许跨省报名或转考,但实际上考生可以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名。考生初次注册时,必须选择考试当地的单位进行注册。值得一提的是,二级建造师证书正在逐渐过渡到“区域互通”阶段。一些地区已经实现了跨省注册和互认,例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政策也在不断推进职称互认和考试标准统一,进一步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