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5. 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符合报名条件并在本市合法就业或求学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在本市报名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