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开具流程
报考中级会计师需提供工作证明,具体开具流程如下:
1. 在职考生:
报考人员拿报名信息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盖章。
2. 离职未工作考生:
无法获得工作单位盖章的考生,可加盖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3. 补充证明:
通过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等途径辅助证明工作年限。
审核环节
审核主要针对报考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一般不具体查看工作单位,主要关注学历、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补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成功后,须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报名信息表需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
继续教育要求
中级会计师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每年定期参加,并按学分制管理制度计算。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考生需要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