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学历要求
1.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博士学位。
工作年限
所述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继续教育要求
在报名前应完成继续教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人员也应尽可能地完成继续教育。
报名地区规定
报名地区按属地化原则确定,不允许跨地区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内地报名时,按就近方便原则确定报名地区。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考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