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二、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报名条件说明
1. 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3.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4.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5.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