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证书由人社部、财政部统一颁发。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两个月左右,根据各地发布的公告和要求,办理和领取中级会计师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因地而异,考生需持续关注当地的证书领取通知,并按要求前往领证地点领取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合格成绩单(部分省市不需要)、报名资格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等。具体资料请以当地财政局公告为准。
如果中级会计师证书丢失,考生可以刊登遗失启示,并在启示上填写与证书相关的信息。此外,考生还可以到地区财政局咨询是否能补办证书以及补办所需的资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