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后,证书领取的相关公告一般会在考试分数公布后的两个月左右发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根据各地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办理和领取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
中级会计师证书是由人社部、财政部统一颁发的,一般在当地的财政局或指定地点进行领取。具体的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会在成绩公布后通过通知公告发布。考生需要携带合格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照片等材料前往领证地点办理。
如果中级会计证书丢失,考生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补办:
1. 刊登遗失启示,并在启示上填写与证书相关的信息。
2. 前往地区财政局咨询是否能补办以及补办所需的资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领取和补办流程以当地财政局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