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其一的,即可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考试:
具备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辅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在二年及以上的;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下列情况其中之一的,不予受理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是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是非医学方向的;
4、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6、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7、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在中国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而且成绩合格的人,成绩两年有效。
因此只要考生所在考点是中国技能考试基地,不参加当年笔试考试或当年笔试不及格,第二年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临床执业医师笔试考试。
临床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试用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小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两张(须和网报上传的照片相同)。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通知,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通知单上有“序列号”的即为通过线上核查。
如果还没有显示序列号,代表正在核查中,请考生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