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第二次考试是针对报名参加试点考区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而设立的。如果考生已经报考了当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还在有效期内,同时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是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或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这项政策旨在给未能通过第一次考试或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第一次考试的考生,提供第二次机会,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水平,从而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果您是这类考生,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自考本科属于成人教育,但并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不过,在2002年10月31日之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是可以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的。因此,考生在报考前一定要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