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查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科目仅适用于公安系统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和司法系统狱医职位报考者,分值为150分。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自治区级职位使用A卷、市县级职位使用B卷、乡镇(街道)级职位使用C卷。宁夏公安公务员考试科目设置合理,旨在全面评估报考者的能力和素质,确保选拔合格的人才进入公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