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主要包括行测、申论和面试三个科目。其中,行测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简称,主要测试与公务员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行测科目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申论科目主要测试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县(区、市)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分级命制。面试是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对社会话题、社会热点的分析,对机关人际关系的处理,对突发情况的应对与处置等。面试题型一般包含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情景应变题等。新疆公务员考试的分数由各科目成绩综合评定,具体分数标准由招录机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