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规定,湖南乡镇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这两科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了与行政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用来考察考生在行政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包括行政法律法规、行政组织与管理、行政决策与执行等方面的内容。《申论》(县乡卷)则是用来考察考生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题目通常与乡镇工作实际相关,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湖南乡镇公务员考试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举行,具体时间以湖南省公务员考试通知为准。考生需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