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是一年举行两次的考试,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和面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要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该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综合计算得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
对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还需要加上公安专业科目成绩,计算方式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占30%。
面试是公务员考试的另一部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在参加面试前,考生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现场资格审查。
总的来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和面试。考生需要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进行相应科目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