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主要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除了公共科目笔试外,还有一些职位需要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报考者需根据招录机关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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