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一年一次,预计2023年7月份举行。考试科目根据不同职位的级别和专业要求进行分级分类。市级以上普通职位,包括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等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县级普通职位和乡镇(街道)职位,包括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和警犬技术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州考区。考试时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小时,《申论》2小时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