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相关专业知识。根据职位的不同,考试科目可能会有所区别。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各市州考区。考生需要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小时,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