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一年一次,预计2023年考试时间为7月份。考试分为市级以上普通职位、县级普通职位、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和警犬技术职位等多个类别。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
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
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州考区,报考人员需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2小时,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