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以及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现场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