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是公共科目之一,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行政能力,包括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申论是公共科目之一,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包括问题分析、思路清晰、论述准确等方面的能力。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报考职位而定,包括不同语种的考试内容。考试时限和满分均有所不同。专业科目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成绩合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总成绩的25%,专业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注重提高行政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